2012年6月20日 星期三

頂加就是違建 通報即可拆

   之前有聽說一個朋友
去買頂加的房子
因為評估頂加
幾乎有多一倍的使用空間,
但價格卻只有有登記坪數
約110%的價格,
等於打六折左右,
就可以買到超大的二層可使用的空間
感覺超划算的。
但沒想到就在他交屋隔天,
請設計師去施工的當天,
一樓大門就貼著違建的報拆通知,
(前屋主就是因為接到報拆,
才急著脫手的..)
結果不僅頂加完全不能使用
最後花了好大的功夫,
跟整層的隣居開了數次住戶大會,
保證會加強公設改善、不會獨自佔用頂加
另外寄存證信涵給屋主、仲介
還到法院作了幾次的簡易協調庭,
才讓這件事順利落幕。
所以在買頂加的物件之前,
一定要評估再三啊!!




頂加就是違建 通報即可拆

2012/06/16
【聯合報╱記者何醒邦/台北報導】頂樓加蓋、陽台外推、夾層屋雖讓房屋有增值感,也常被拿來當成賣點,但房仲業者表示,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,只要有人通報違建,都恐面臨被查報拆除的命運。
房仲業者表示,這些違建其實都不應該計算房價,但市場通常習慣以三分之一的坪價來當成頂加的房價。
永慶房產集團研展經理黃舒衛表示,會用三分之一的價格,是因租金反映。例如在北市的30坪房屋,每月租金約2萬,以租金回推,每坪約20多萬,相當於北市每坪均價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一。
他指出,台北市政府以民國84年1月1日為分界,在此之前的為「既存違建」,列入分類分期處理,在此日期之後產生的「新違建」,就會依「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」規定應查報拆除。目前礙於政府人力不足,無法進行全面拆除,但只要有人舉報,例如有妨礙都市計畫、公共交通、安全、衛生、及對市容觀瞻有重大影響者,在台北市,無論是84年以前或以後的新舊違建,都有可能面臨被拆除的命運。
黃舒衛表示,有些賣屋者把頂樓加蓋、陽台外推,及夾層屋等所增加的坪數計算在屋價內,讓買方覺得「價廉」,其實違建的部分不應該算入房價。
他說,民眾若有意購買「頂加」違建,或想買了之後分隔雅房出租獲利,購屋前應仔細評估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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